根据《关于推荐2020-2021年度全国“安康杯”竞赛活动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的通知》要求,按照评选条件和推荐程序,现将名单公示如下:
一、优胜班组
1.葫芦岛市龙兴电力设备安装有限企业安全监察部
二、优秀组织单位
1.辽宁顺达机械制造(集团)有限企业
三、优秀个人
1.张旭民 辽宁大唐国际葫芦岛热电有限责任企业发电部安全主管
特此公示,公示期2022年2月11日至2月18日。如有异议,请于公示期内向市总工会反映。联系电话:3113607。
葫芦岛市总工会
2022年2月11日